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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0日電)高雄市殯葬管理條例修法上路,今年7月起將不准醫院再附設殮、殯、奠、祭設施,違者最多裁罰新台幣150萬元。 市府殯葬管理處指出,高雄市殯葬管理條例在101年修法,當時訂定落日修款5年,新法將在7月上路。 據了解,高雄市大的型醫院包括高雄榮總、高醫、長庚、大同醫院等都有附設殮、殯、奠、祭等設施,這些附屬設施是醫院很大的一筆收入;不過新法上路,未來只許可醫院保留太平間即往生室,停置往生者。 殯葬管理處指出,新法上路,醫院如違反規定繼續使用者將依同條例第97條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。 另外,殯葬處也嚴加取締違規業者,殯葬處說,目前高雄市有3處違規據點,1處在橋頭區,2處在三民區。 殯葬處查報並協調違建隊將全面執法拆除,以杜絕違規營業、不安全的經營場所。 市府民政局也呼籲殯葬禮儀服務業者,勿將民眾託付的治喪服務寄放於違規經營的殯葬設施內,以確保權益及安全,殯葬處已規劃在明天拆除違建殯葬建物。1060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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